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发挥核心作用,不断强化思想引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四个亲自”,以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夯实效能提升基础,推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邀请法律顾问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增强了干部的法治观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坚持法治规范,深化法治政府保障。全面实施民营经济发展问题化解“春雨行动”,在工程建设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控制入企检查人员数量、专项检查频次和范围。
(三)坚持多维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机关再上新台阶。优化升级投资项目智慧平台,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流程可视化管理。制定新能源相关工作机制,提升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邀请专家来哈开展价格认定培训,加强价格认定服务技能学习,探索开展价格认定全过程法律咨询。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法治学习,筑牢依法行政理论基石。指导委内各科室将法律学习与业务知识相结合,梳理形成法律文件、政策文件目录清单,制定法律政策学习计划,同时拓展学习范畴,全面涵盖宪法、民法、行政诉讼法等核心领域,构建系统全面、层次分明的法律知识架构。
(二)规范执法宣传,护企安商共促经济发展。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攻坚行动,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计划并落实,推动执法人员普法意识更加牢固、政治方向更加坚定、业务素质更加过硬、担当作为更加有力。
(三)夯实管理基础,健全行政执法责任格局。持续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前置刚性程序。深化“市带区县”月度联检机制,严格执行委领导包片负责制,形成“市级指导、区县主责、专家支撑”的立体化治理格局,推动安全责任传导至基层末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