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哈密市第13批1件生态环境信访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DH04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伊州区大南湖煤矿灰尘大,造成环境污染。 |
伊州区 |
经核实,举报内容中“伊州区大南湖煤矿”位于哈密市南湖乡境内,大南湖矿区共有4家煤矿,其中,3家井工矿,1家露天煤矿。 1.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南湖七号矿建设穹顶式全封闭煤仓及全封闭式输煤廊道。现场检查时发现,储煤仓东侧堆放约20万吨煤炭,全部用防尘网覆盖。装卸煤炭作业现场仅有1辆洒水车洒水降尘,抑尘措施不到位,有煤尘污染。 2.徐矿集团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大南湖5号矿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煤矿建设全封闭条形储煤仓和全封闭式输煤廊道,转载点及输煤破碎工段安装超声波雾化降尘系统。现场检查时发现,煤仓南侧露天堆放约2万吨煤炭,顶部未采取覆盖措施,边坡大部分防尘网已破损。装卸煤炭作业现场抑尘措施不到位,有煤尘污染。 3.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一矿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现场建设6个成品煤仓及全封闭式输煤廊道,建设全封闭筛分破碎车间,破碎筛分落料点均设置除尘设施。检查时未发现原煤露天堆放,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无煤尘污染。 4.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大南湖二矿建设全封闭输煤廊道及3座封闭式储煤筒仓,2座破碎站配套水雾喷淋设施,筛分车间配套建设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时,露天采区及破碎筛分线未作业,现场可见采煤区和排土场有5辆洒水车正在洒水降尘,未发现原煤露天堆放。 |
属实 |
1.针对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南湖七号矿露天堆放原煤和装卸煤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的违法行为,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哈市环责改字〔2023〕24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7月20日之前完成露天堆放原煤的清理,在装卸煤炭过程中采取喷淋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排放。 2.针对徐矿集团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大南湖5号矿露天堆放原煤和装卸煤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的违法行为,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哈市环责改字〔2023〕25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7月20日之前完成露天堆放原煤的清理,清理完成前采取防尘网全覆盖,在装卸煤炭过程中采取喷淋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排放。 3.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对企业整改情况跟踪落实,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到位。结合“双随机”抽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排放,减缓对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