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哈密市第9批4件生态环境信访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XH02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伊州区鸣沙山旁柳条河东源头树林里建了大量度假村,垃圾乱飞,污水乱流,草地乱压,生态破坏严重,林草、水利、林场监管缺乏,生态红线不容破坏,来信人希望督察组尽快调查处理。 |
伊州区、伊吾县 |
举报内容鸣沙山位于哈密市伊州区以北约70公里处,京新高速(伊吾段)南侧,国道G335线西侧,柳条河自东向西绕沙山两侧蜿蜒流过。柳条河东源头(一支沟)树林建有5家度假村,其中,有证照2家,分别为伊吾县前山乡老满农家乐、伊吾县前山乡牧歌农家乐;无证照3家,分别为董拉牧歌农家乐、青松度假村、火炬蘑菇园度假村。 经查,5家农家乐均有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箱满后集中转运至口门子垃圾转运箱。现场生活垃圾放置在生活垃圾收集箱内。上述5家农家乐共同聘请1名工人,负责对5家农家乐周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洗菜、洗碗等餐饮废水部分用于种菜,部分排放至地坑,5家农家乐均使用旱厕,经营时间为6-8月份。现场检查时,未发现5家农家乐存在生活垃圾乱飞、污水乱流等现象;牧民的牧道在群众通行时有扬尘,度假村周边草地长势良好,除牧民放牧牧道外,未发现周边草地遭到碾压破坏,也未发现存在生态破坏相关问题线索。 |
部分属实 |
1.由伊吾县相关部门对伊吾县前山乡老满农家乐和伊吾县前山乡牧歌农家乐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2.针对无证照3家农家乐,伊州区政府督促白石头乡依法依规处理。 3.伊州区、伊吾县政府对牧道放置指示牌和警示标识牌,引导车辆沿牧道行驶,禁止车辆碾压草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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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XH02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2023年以来哈密市高新区、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不按照园区整体环评规划审批项目,一家高污染且存在环境隐患不符合园区环评规划的企业通过关系取得入园手续及环评手续,该项目位于北部园区。项目落地后若发生安全事故或泄露后石油质等生产原料直接进入生活污水管网,对污水处理厂将会造成极大的冲击。 |
高新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
1.关于“2023年以来哈密市高新区、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不按照园区整体环评规划审批项目,一家高污染且存在环境隐患不符合园区环评规划的企业通过关系取得入园手续及环评手续”的举报内容,不属实。 哈密高新区对2022年以来北部新兴产业园入园企业进行筛查,发现哈密太一工程科技有限公司RAP10万吨场站热再生循环利用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生产原料涉及废旧沥青混合料(RAP),该项目于2022年通过园区审核并下发入园通知书。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共审批哈密工业园区北部新兴产业园项目4个,审批前委托技术机构评估,评估意见认为以上4个项目均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上述项目中生产原料涉及石油质的为哈密市RAP10万吨场站热再生循环利用项目的废旧沥青混合料(RAP)。 2.关于“该项目位于北部园区。项目落地后若发生安全事故或泄露后石油质等生产原料直接进入生活污水管网,对污水处理厂将会造成极大的冲击”的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现场核查,该项目在建,位于北部新兴产业园华山路以东。通过技术评估,该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LNG储罐和沥青储罐泄漏、火灾或爆炸造成污染大气和土壤环境。评估认为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期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处置,环境风险可控。如该项目未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发生污染事故时,含石油质等生产原料废水进入排水管网,会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
部分属实 |
1.严格按照《哈密高新区企业入园安全环保准则》,对新入园企业进行审核。 2.严把环评审批质量关,对权限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按照《哈密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审查)集体审议工作制度》要求,在正式作出审批之前提交环评审批(审查)集体审议小组集体讨论。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的项目,依法一律不予批准。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审批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环境风险防控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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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编号XH02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哈密正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1日,注册地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重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闫正明。经营范围包括洁净煤、型煤、蜂窝煤、无烟煤、型炭、兰炭沫、焦沫及添加剂的加工及销售。此前,该企业被多次处罚,依然无手续生产,甚至不断扩大规模,满天扬尘污染环境,投诉人希望督察组严查该企业相关环保问题及其他违法问题,严查背后保护伞。 |
伊州区 |
哈密正明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注册成立,位于省道235线(哈密-若羌)西侧,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花园电厂南侧,2018年企业50万吨洁净型煤建设项目取得环评批复。 2022年4月,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一套洗煤生产线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6.4万元,该公司足额缴纳。 2022年9月,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对哈密正明新能源有限公司三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一是针对“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12月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恢复原状。2023年3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6.38万元。二是针对“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12月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5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2023年3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57.6万元。三是针对扬尘问题,2022年9月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3年3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7.3万元。 2023年3月7日,哈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公司在原有生产场地基础上新增生产设施设备,未履行哈市环责改字〔2022〕127号通知书要求,计划于2023年9月决定书期满后移交哈密市公安局侦察。 2023年6月14日,哈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3处堆放的沫煤用防尘网覆盖,其余15堆沫煤部分使用防尘网覆盖。厂区东南侧有2台烘干窑。型煤车间内无机械设备,堆放400余吨沫煤。厂区南侧车间内建有兰炭破碎分离生产线1条,建设1台破碎分筛机,配套除尘设施1套。针对该公司扩大规模经营生产情况,一是在2021年1月和2023年5月,哈密市自然资源局针对超占面积(卫星图斑)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二是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在2024年内采取播种、种植等方式恢复植被。 |
基本属实 |
1.2023年3月1日,哈密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哈密正明新能源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已作出处罚决定,如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公告期满后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督促该企业对非法占地上的房屋自行拆除撤离,于2023年11月8日前整改完毕。 3.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督促该企业限期清理堆存沫煤,修复草原植被生长条件和采取播种、种植等方式修复植被,恢复后由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负责验收,并加强后续监督检查,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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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受理编号DH03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反映人为伊州区环城路宝都花园小区居民,该反映人陈述,楼下有一“新起点”音乐餐吧,室内设有KTV模式包厢,室外有夜市,营业已有三四年,晚上八九点开始直到半夜,噪音很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该小区居民曾多次报警并有二十多名居民联合写信向派出所反映,未得到解决,诉求人希望督察组能现场核实并解决。 |
伊州区 |
举报内容中的餐吧名为“伊州区环城路新起点音乐餐吧”,属个体工商户,位于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路北侧,宝都花园小区3号楼1单元底商。餐吧经营者阿某某,于2018年8月16日取得《营业执照》,2019年2月15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有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 经现场调查,“伊州区环城路新起点音乐餐吧”内设13间包厢,9间安装点歌系统,店外有露天夜市摊位,夏季营业时间不固定,大致为上午9:00至次日凌晨2:00。噪声主要由包厢内点歌系统扬声器和露天摊位顾客喧哗产生,影响宝都花园住宅小区3号楼居民。 经核实,2023年1-6月伊州区公安局西河派出所共接到2次报警,反映“伊州区环城路新起点音乐餐吧”噪音扰民问题。5月收到小区居民代表反映该餐吧噪音扰民问题,派出所警务人员均出警协调处置,现场对该餐吧负责人进行谈话,要求夜间营业时降低音量,做好隔音降噪措施。2023年5月6日-5月9日,餐吧停业对包厢实施改造,再次营业后仍有噪声问题。 |
基本属实 |
1.2023年6月14日,伊州区公安局对“伊州区环城路新起点音乐餐吧”下发《责令整改通知》,要求餐吧经营过程中严禁噪音扰民,组织好店内工作人员及时提醒并劝阻顾客文明就餐。 2.西河街道中山南路社区警务室加大夜间巡查力度,督促商户降低音乐播放量,劝导并制止顾客大声喧哗。 3.西河街道中山南路社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餐饮商户文明守法经营意识。 |
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哈密市期间:2023年6月1日—6月20日
投诉举报电话:0902-2201590,邮政信箱:哈密市A015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10:00-晚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