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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第17批)

发布时间:2023-07-04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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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哈密市第17批1件生态环境信访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XH06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有些部门未按环保要求整体规划,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石油质企业批复于北部园区紧靠食品加工,该企业排放的烟尘将会影响到哈密市民健康,油质一旦泄漏排进污水厂,会给污水厂造成一定的负担。该项目处于在建状态,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伊州区

1.关于“有些部门未按环保要求整体规划,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石油质企业批复于北部园区紧靠食品加工”的举报内容,不属实。

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北部新兴产业园入园企业进行筛查,哈密太一工程科技有限公司RAP10万吨场站热再生循环利用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生产原料涉及废旧沥青混合料(RAP)。

经核查,该项目于2022年通过园区审核并下发《入园通知书》,项目营业执照、环评批复等手续齐全,主要经营废旧沥青混合料(RAP)的再生利用,该项目属于建材行业,审批用地位于北部新兴产业园华山路以东,位于北部新兴产业园建材及金属结构件管材产业区内,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该项目周边3公里范围内,没有食品加工企业。

2.关于“该企业排放的烟尘将会影响到哈密市民健康,油质一旦泄漏排进污水厂,会给污水厂造成一定的负担。该项目处于在建状态,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决”的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经查,该项目属于在建项目,现场检查时项目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除尘设施,目前处于停建状态。

2023年,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前委托技术机构开展技术评估,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通过技术评估审查。评估认为该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LNG储罐和沥青储罐泄漏、火灾或爆炸造成污染大气和土壤环境,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期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处置,环境风险可控。如该项目未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发生污染事故时,含石油质等生产原料废水进入排水管网,会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部分属实

1.严格按照《哈密高新区企业入园安全环保准则》,对新入园企业进行审核。

2.严把环评审批质量关,对权限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按照《哈密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审查)集体审议工作制度》要求,在正式作出审批之前提交环评审批(审查)集体审议小组集体讨论。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的项目,依法一律不予批准。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审批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环境风险防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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