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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二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6-06-08
来源: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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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30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现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该批次《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见下表)。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1批)

                                  202668





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1   202668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XJ202605290015

1.哈密焕能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林草地建设充电站,场地内大型车辆聚集有扬尘。2.巴里坤满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违规占用林草地建设充电站,场地内大型车辆聚集有扬尘。

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核实1.哈密焕能科技有限公司充电站项目2021年5月取得自治区林草局用地手续2025年5月开工建设,不存在违法占用林草地问题。该停车场充电桩区域硬化,其余区域为砂石路面,大型运输车辆停靠并产生扬尘

2.巴里坤满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充电站项目2023年3月6日取得自治区林草局用地手续,2026年4月开工建设,不存在违规占用林草地的行为。现场核查时该项目仍处于在建阶段,施工现场地面铺设砂石,施工车辆经过时有扬尘。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哈密焕能科技有限公司巴里坤满电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做好洒水降尘、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

办结

2

X3XJ202605290002

李某开垦戈壁滩约100亩土地,非法打井盗采地下水。

哈密市伊州区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群众反映的当事人李某实为季某。2026年4月初,季某未经审批开垦46亩种植作物存在非法开垦问题。

2.季某私自铺设4个分水桩,从其管护防护林配套的合法机电井抽水,改变水源用途用于作物灌溉未发现非法打井盗采地下水问题。

3.大泉湾乡已于5月8日责令季某拆除私设的4个分水桩,恢复土地原貌。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1.哈密市伊州区林草局、水利局5月30日现场核实时,4个分水桩已拆除,开垦土地作物已清除

2.伊州区林草局5月30日对季某破坏草地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已办结

3

D3XJ202605290012

建玖玺花园小区3期西侧晚上施工噪声较大。

哈密市伊州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施工噪声来自某项目施工工地该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已依法办理《哈密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并按程序进行夜间施工备案,自4月起开始夜间施工(主要为混凝土连续浇筑),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属实

加强日常监管,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1.哈密市住建局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加强夜间施工现场管理要求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严禁鸣笛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

2.施工单位夜间施工前张贴许可备案系统截图及夜间施工备案表,哈密市住建局公示扰民投诉电话,发现扰民问题反弹及时处置

阶段性办结

4

X3XJ202605290012

某砂石矿企业偷取农业用水,还破坏戈壁草地和植被。

哈密市伊州区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该砂石矿用水审批、备案手续齐全,其生产生活用水均取自有用水审批批复的取水点,并足额缴纳了水资源费和水资源税未发现偷取农业用水问题。

2.经实地踏勘与比对核实,该砂石矿占地块地类属性为未利用地,不存在破坏草地的行为,该企业建设生产过程中矿区局部自然植被造成一定破坏。

部分属实

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合规生产经营。

该企业按照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在生产期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扰动,闭矿后按照矿山修复治理方案开展矿区修复工作。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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