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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1-08-27
来源: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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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即将到来,月饼等节日食品采购和聚会将迎来高峰。为保障节假日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哈密消费特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消费者做出如下消费提示:

一、月饼的选购和消费

1、月饼在选购和保存时应特别关注。月饼是中秋节的传统时令性食品,种类繁多、风味各异,有广式、京式、苏式等不同地方派式,消费者可以根据个人口味进行选购。采购月饼应去超市等正规销售场所,留好发票、收据。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仔细阅读包装上的相关信息,如配料表、营养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购买单位食堂或店铺现制现售散装月饼时,要注意查看盛放容器是否清洁,问清楚保质期。不要购买颜色或味道异常、超过保质期或无保质期、来源不明的月饼。开封后未吃完的月饼,要按照产品包装上标示的保存方法保存。

月饼含有丰富的油脂和糖分,不易消化,要根据人群身体状况适量食用。老人、儿童、肠胃功能弱者,以及高血糖、高血脂人群更要注意适量为宜。另外,坚果籽粒是月饼的常用原料,也是常见的过敏原,对坚果过敏的人群在食用前要仔细阅读配料表,以免误食引发过敏。

2、家庭自制月饼要谨慎。选择原料时要注意坚果、油脂等的新鲜度。在制作过程中,所有器具要与制作生鱼肉蛋类的菜板、容器等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焙烤时间要充分,以保证杀菌效果等。其中,焙烤类月饼如果当天没有食用完,要冷藏保存,从冰箱中取出再次食用时应用烤箱适当加热。未经焙烤、水分很大的果蔬馅、薯泥馅等软质月饼,最好当餐食用完。

二、吃螃蟹有讲究

每年中秋节前后是螃蟹最肥美的季节。螃蟹不但味道鲜美,而且营养丰富,但还是要注意以下事项:

1、螃蟹不是人人都适合吃。由于螃蟹性寒,所以对于体寒胃虚、过敏性体质的人不建议食用。另外由于螃蟹富含高蛋白,特别是蟹黄、蟹膏中胆固醇含量很高,因此对患有胆结石、高血压、高血脂、肥胖患者也不建议食用。小孩消化功能发育不完善,老年人消化系统老化,功能衰退,吃螃蟹只能浅尝辄止,切忌多食。

2、不吃死螃蟹(河蟹)。因为螃蟹濒临死亡时体内会分泌一种有毒物质-组胺,且会随着死亡时间延长而累积。当然死后的蟹肉也会迅速腐败变质,滋生其它细菌生长,食用后易引发腹泻、过敏等不良反应。因此,死螃蟹千万不能吃。

3、吃螃蟹忌生食需煮熟。虽然螃蟹有醉蟹的吃法,但是由于水质问题,螃蟹体内往往滋生有着大量的细菌,所以吃螃蟹一定熟吃,不要贪食美味而生吃。加工螃蟹时也一定要高温蒸煮20分钟以上,确保煮熟蒸透后,方可食用。

三、购买保健食品需注意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效果,不能把保健食品当成药品用来治疗疾病。而且每种保健食品都有规定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消费者不要盲目食用。保健食品外包装上应有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国食健字xxx号”或“卫食健字xxx号”)、批准的保健功能。消费者要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和消费需求,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购买保健食品,确认产品的“适宜人群”、使用方法、保存条件、使用期限等。如发现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进行虚假夸大宣传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四、节日就餐注意事项

1、外出就餐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首先应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合法营业的证件,要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卫生设施全的餐馆就餐。在外就餐时,用餐前要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尽量使用公勺公筷。饭前要勤洗手,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切勿食用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

2、家庭聚餐时的注意事项。应生熟分开,要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应慎吃生食,特别是生食海产品(如醉虾、醉蟹及其他生腌海产品);拒绝食用河豚鱼、织纹螺(麦螺);生吃瓜果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避免暴饮暴食,加重肠胃负担。

3、网络订餐前要了解有关信息,不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等供餐者订餐。尽量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距离较近、短时间内可送达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订餐。要注意收餐安全,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是否与订单一致,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否则可以拒收。收餐后及时就餐,不要长时间存放。

4、提高维权意识。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者0902--2266690,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到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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