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住建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3-01-31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字体:

本年报是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哈密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哈密市住建局编制的《哈密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哈密市住建局办公室,单位地址:哈密市光明路2号,联系电话:0902-2238751,传真:0902-2200097。

一、总体情况

为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我局安排1名干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顺利运转。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市住建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住建局分管领导担任,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同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工作组负责拟定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和公开形式,组织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逐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拟定和报备,同时负责信息受理点的工作,信息申请受理点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并根据《哈密政府网信息发布审查审批保密制度》,提供各部门送政府网公告、政务工作类信息审查表、各部门信息发布审查表、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记录表及哈密市住建局领导审核信息流台帐等以登记留存。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哈密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按照组织领导机构的职责分工,逐级上报审查审批拟公开信息和拟申请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拟稿员负责一级自查、复审,分管领导负责二级初审、保密性审核,主要负责人负责三级复审签发的“三级负责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通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上述信息,拉近了住建局与公众的距离,切实让普通消费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加了解我局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哈密市价格、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发布的种类不够均衡,内容侧重于工作动态类。

2.因我局工作人员紧缺,仅有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导致存在信息不能及时更新,公开质量有待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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