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司法局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治疆方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哈密市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哈密市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18条、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0条。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内设机构职责、工作总结、公开制度等信息。我局对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予以公开。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细化公开事项、规范公开标准。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有信息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时限第一时间在哈密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众公开,并按时限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坚决按照要求对信息进行管理,公开信息全透明,努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政府网站管理要求,合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门更新工作机制,根据公文办理情况与政府网站更新要求,每月定期生成信息公开更新清单,及时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主动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参考中央及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学习借鉴技术保障方面的成功做法,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突出法规政策查询、政策解读与回应、公共法律服务等内容,优化信息检索功能,方便群众查阅下载。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不断档、再加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推动各业务部门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市政府

被申请人:伊州区政府)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结果他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结果他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3(复议机关:市政府

被申请人:伊州区政府)

0

0

0

3(复议机关:市政府

被申请人:伊州区政府)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业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信息舆论宣传还需进一步强化,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为此,市司法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是强化舆论宣传。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哈密市司法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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