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2年哈密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字体:

本年报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要求,由哈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哈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902-2230386,地址:哈密市伊州区融合路2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哈密市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文件精神继续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面提高国资系统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助推国有企业发展,树立国资国企的良好形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年主动公开机构概况、单位职能、领导分工等信息5条,切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市国资委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哈密政府网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详述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列明各申请途径具体接收方式,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畅通渠道。2022年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哈密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哈密市国资委继续加强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完善信息报送、三审三校等制度规范,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

)平台建设

市国资委在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更新和维护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严格落实责任,执行公开信息先审后发制度,保证网站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切实提高信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监督保障

哈密市国资委按照《哈密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并安排专人开展信息发布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往年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排查,积极落实整改,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防涉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1.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待进一步丰富,仍需不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2.宣传力度不够,存在公开报送工作不够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比较单一等现象。

改进措施:1.在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做好。2.强化宣传力度、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媒介加强国资系统各项工作的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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