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供销社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信息来源:市供销社   【字体:

2021年度哈密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全本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供销社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21年,市供销社没有门户网站,所有应该公布信息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度,市供销社没有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逐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全面完成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交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供销社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和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制定了《哈密市供销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补充通知》,量化分解落实了各公司、科室的责任,并列为年度考核内容,使之制度化、常态化。三是通过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等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供销社没有行政职能,单位工作职责也很局限,因此政务公开内容较少。二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三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不断拓宽政务公开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提高我社公信力和行政效率。 二是在推进行政决策公开上实现新突破。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制度性文件,探索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吸收各方面意见。 三是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上迈上新台阶。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快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完善对权利运行的内部监督。 四是在深入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公开上提升新水平。总结推广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政务公开的成功做法,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五是在完善考核监督体系上健全新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社系统目标考核、效能考核等重要指标,调整和细化考评标准,完善考评办法,推进供销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供销社所有应该公开事项均进行公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哈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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