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哈密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全本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供销社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21年,市供销社没有门户网站,所有应该公布信息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度,市供销社没有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逐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全面完成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交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供销社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和管理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制定了《哈密市供销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补充通知》,量化分解落实了各公司、科室的责任,并列为年度考核内容,使之制度化、常态化。三是通过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等培训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和网络安全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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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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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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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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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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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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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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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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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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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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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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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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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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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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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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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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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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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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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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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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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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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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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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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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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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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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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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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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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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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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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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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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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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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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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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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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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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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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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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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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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供销社没有行政职能,单位工作职责也很局限,因此政务公开内容较少。二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三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不断拓宽政务公开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提高我社公信力和行政效率。 二是在推进行政决策公开上实现新突破。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制度性文件,探索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吸收各方面意见。 三是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上迈上新台阶。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快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完善对权利运行的内部监督。 四是在深入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公开上提升新水平。总结推广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政务公开的成功做法,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五是在完善考核监督体系上健全新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社系统目标考核、效能考核等重要指标,调整和细化考评标准,完善考评办法,推进供销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供销社所有应该公开事项均进行公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哈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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