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哈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规定要求,持续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类别。主要包括机构概况信息、计划总结信息、规范性文件信息、工作动态信息、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内容。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公开信息12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工作职能1条、内设机构1条、机构领导1条、机构概况1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其他信息4条。
2.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哈密市政府网站发布。
3.2021年,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组织机构健全。及时调整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机构承接、有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形成了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机制。
2.健全公开制度强化公开意识。及时调整局机关信息公开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内容,明确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及时安排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确保干部职工熟知政策要求,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3.优化公开服务。始终把“上级要求的、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点工作信息,提高公开透明度和社会知晓率,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三)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贯彻执行“三审三校”审核手续,做到专人负责,领导重视,严格落实规定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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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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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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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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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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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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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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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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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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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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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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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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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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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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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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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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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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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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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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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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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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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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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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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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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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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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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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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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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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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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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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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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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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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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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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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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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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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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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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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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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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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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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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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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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过于单一;二是公开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改进:一是落实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加强信息的三审三校;二是将各科室业务工作亮点、特点及管理办法等及时进行公开;确保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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