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市水利局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面提高水利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助推水利事业发展,树立水利系统的良好形象。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水利局紧紧围绕水利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2条,涉及通知公告、提案议案答复等方面内容,切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市水利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市水利局政务信息依托哈密市人民政务网站进行发布,由市政府统一管理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市水利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91.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信息公开报送工作不够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比较单一等问题。2022年,市水利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培训宣传,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公开工作力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规范公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注重政务公开实效。三是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