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字体:

本年报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根据《哈密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要求,由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心”办公室,电话:6970583,单位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7号。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6条,为机构领导、概况及单位职能、工作规划,占总体比例14%;行政决策类的信息3条,为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及部门公开文件,占总体比例7%;业务工作类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5%,业务动态类信息32条,占总体比例74%,为便于公众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我们在公开目录中公布了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为主的一系列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同时绘制公布《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图》,涵盖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共38项业务,使办事群众更加直观的了解各项业务办理流程;公布了中心领导分管工作及办公电话、中心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以及中心的主要职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哈密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中心”持续加强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三审三校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规范,坚持落实“三审三校”文字、保密审核,严格上网内容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安排2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科室、管理部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收集、编辑信息,经过审核后,由中心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时效及时、文体准确、文本无差错,同时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目前,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安排专人开展信息发布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往年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排查,积极落实整改,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防涉密事件发生。

(六)咨询处理情况

“中心”持续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高质量服务为标准,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干部素质、扩大政策宣传、提升服务效能,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疏通民意沟通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心声,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及时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2021年通过各类渠道共受理群众意见23件,回复率、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达100%;服务大厅设立业务咨询岗,每天为办事群众开展现场咨询,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坚持做到首问负责、一次告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中心”无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中心”安排专人,根据工作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政务公开任务清单》开展自查工作,经梳理,一是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工作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业务信息时效性抓的不够紧,未能发挥政策宣传的及时性、全面性。

(二)改进情况

1.持续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2.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持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日常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对主要领导信息、机构概况信息和各类通知做到实时更新发布,常态化维护,大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3.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策解读功能,对《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中申请、受理等事项流程进行了补充、精简、完善,同时精心制作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图,其中囊括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共38项业务详细办理流程,严格按照审核流程要求进行审核公开发布,进一步方便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理解业务办理步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

(二)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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