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7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哈密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哈密市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总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政策文件、机构设置和重要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了各族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提升脱贫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坚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共9个,其中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类等7个,其他类2个。三公经费等支出情况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予以公开。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及时更新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公开需求,进一步规范公开申请办理流程;2021年度市乡村振兴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为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二是加强日常政务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的三审三校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有效地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质量;四是做好日常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在公文制订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二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先审后发制度,保证网站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出纰漏;三是主动发布基础信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规范。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哈密市乡村振兴局自觉接受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加强督办和监督检查。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对生成的政府信息按程序上网公开。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情况进行自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虽然及时更新和完善了主动公开目录,细化了公开的内容,但仍然存在公开的深度还不够、质量还不高、内容还不全等问题。信息公开内容还较为单一,没有很好的全面反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的工作。为此,市乡村振兴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二是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四是强化正面宣传。坚持目标导向,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完成全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党报党刊、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介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的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哈密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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