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哈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规定要求,持续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健全。及时调整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机构承接、有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形成了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机制。

2.强化公开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精神,明确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及时安排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确保干部职工熟知政策要求,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3.优化公开服务。始终把“上级要求的、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点工作信息,提高公开透明度和社会知晓率,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类别。主要包括机构概况信息、计划总结信息、规范性文件信息、工作动态信息、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内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公开信息8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工作职能1条、内设机构1条、机构领导1条、机构概况1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

2.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哈密市政府网站发布。

3.2020年,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3次

191.7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法人或其他组织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结果他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结果他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过于单一。二是公开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改进:一是落实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加强信息的三审三校;二是将各科室业务工作亮点、特点及管理办法等及时进行公开;确保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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