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哈密市政府办《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公信度,根据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强化工作。2019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基础建设,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民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二)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民政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服务功能,按照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进行信息收集、录入、核查、发布等工作,积极配合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并顺利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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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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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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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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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2 |
4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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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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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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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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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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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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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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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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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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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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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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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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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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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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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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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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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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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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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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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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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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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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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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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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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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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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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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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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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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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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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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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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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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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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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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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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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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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挂靠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兼职,由于没有专职人员,以及缺少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导致一些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网站维护工作还不够到位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促进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2020年,我局将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改进完善公开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结果,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民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系统功能,增强民政工作透明度和群众获取信息便捷度。三是依法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群众依法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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