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水利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19年水利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
推进水利信息公开是水利局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水利职能,建设公正、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水利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市政府办的要求,结合主题教育,市水利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提高网上办事率,对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优化梳理,精简流程,较去年减少申报材料2项,积极贯彻落实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目前水利局11项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间比法定时间均压缩提前2天办结,行政许可事项中“最多跑一次”事项占例达到100%,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全覆盖,切实促进提速提效,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9年政务服务网运行后,在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受理了2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通过网上受理、审查,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为提高办事效率,在哈密政府网上水利局公开栏目内容进行了完善,公示了水利局政务公开指南、职能科室、重大项目情况,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知情情况。
2019年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2019年主动公开水利信息9条。2019年没有接到群众水利信息公开申请。
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进行保密审查,未出现泄密,未造成不良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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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减3 |
1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2497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法人或其他组织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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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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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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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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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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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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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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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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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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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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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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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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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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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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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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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 法 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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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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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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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 予 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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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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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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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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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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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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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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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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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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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结果他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结果他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水利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公众对水利的认识度来看,尚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不利于公众关心水利、了解水利;二是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主要是因为水利局职能范围并非公众关注的热点。但随着水利工作越来越受群众关注,各类申请、咨询及投诉将呈上升趋势,今后将从两个方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从制度入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形成联动互动的管理体系,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宣传,扩大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通过服务对象、基层群众日常办事、服务、交流的过程中,宣讲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平台,从而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能有效得到群众的支持和监督。进一步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加强分析研判,解释疑惑,澄清事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水利局无其他报告事项。
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水旱灾害、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水资源和水环境信息、涉水行政审批信息等内容的公开;二是统一认识,提高效率。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水利局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效率,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稳定运行,公众能够有效查询。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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