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年报(2019)

发布时间:2020-03-24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字体:大中小 】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根据《哈密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要求,由哈密市科技局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制度建设情况、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hami.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哈密市科技局办公室,单位地址: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新民六路),邮编:839000,联系电话:0909-2232245,传真:0902-2239791,电子邮箱:hmdqkjj@163.com。

(一)概述

根据《哈密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构建设情况

成立哈密市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杨瑞芳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阿吉尔古丽﹒哈斯木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和组织协调。负责拟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内容和形式,组织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逐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拟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报备,同时负责信息受理点的工作,信息申请受理点设在:科技局办公室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解读服务等相关事宜。

(三)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按照组织领导机构的职责分工,逐级上报审查审批拟公开信息和拟申请公开的信息,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工协作、主动公开、便民利民、突出重点、稳步实施、逐步规范的工作原则。

(四)公开信息注重实效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尽量与上级科技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减少重复,我局在政策法规的采集及选择上,注重公开与科技行政工作有关的本市、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体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局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市科技局通过“三抓”促进政务信息工作:

1、抓考核促提高。一是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写出高质量信息,切实抓紧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底干部考核的范围。

2、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哈密市科技局“三审三校”制度哈密市科技局科技信息工作奖励办法(试行),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和信息数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促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3、抓重点促深化。一是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效能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做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继续优化办事服务,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二)2019年度,本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4项 ,采购总金额为 23250元。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325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局2019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法人或其他组织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

法

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

予

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9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结果他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结果他

尚未审结

总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偏重于发布部门动态等信息。

2、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提供渠道不畅,信息网络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建立网站服务功能。为方便公众查询,在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的基础上,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方便查找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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