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地区行署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3-0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哈密地区行署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7年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哈密地区行署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涵盖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概述

2016年,哈密地区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以及地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总目标,按照《自治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6〕74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74号)精神,不断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进政务创新样板区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廉洁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常务副专员为组长,副专员、行署秘书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有效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印发了《2016年哈密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了《哈密地区行署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6)》《哈密地区行署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6)》,明确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建立健全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经常性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度摸排,及时掌握各市(县)、各部门(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明确了市(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单位)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员、资金和技术保障,推进政务公开深入开展。

(二)完善领域,拓宽形式,推进政务服务零距离、零间隙、全覆盖

一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功能。2016年,哈密行政服务中心在原有窗口审批工作基础上,克服场地不足等困难,经协调,哈密市住建、环保、规划等8个单位29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中心窗口,统一在中心窗口受理和发证,基本实现了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在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优化了工程建设领域审批环节,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目前,入驻中心26个部门窗口,行政许可86项,其他政务服务事项19项。基本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二是简除烦苛,提高办事效率。哈密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审批时间最短的要求,明确各窗口审批时限,全部按照法定时限下限提出承诺时限,全面推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实行超期必究、责任倒查,对审批进行环节精简、流程优化,实现了各窗口审批效率的提高。随着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等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五证合一”在中心工商窗口实施。2016年,中心共有28494件审批业务实现了“当日办结”或“立等可取”,占办件总量的64.4%,有效的减少了办事群众“来回跑”,实实在在的让群众节约了办事时间。

三是全面推行“绿色通道”和延时预约服务。行政服务中心坚持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服务承诺,对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复杂事项承诺办理、联办事项同步办理、权限外事项申报办理、重大事项集中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绿色通道”服务和无偿全程代办服务。2016年,中心共提供绿色通道服务70件次,为企业节约办事时间200余个工作日,提供延时服务1715件次,预约服务72件次。

四是建设深化改革、为民服务新载体。2016年3月,行署决定建设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智慧哈密”规划展示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哈密市民服务中心(PPP)项目,建筑面积3.3万平米左右。目前,哈密市民服务中心项目已开始动工。

五是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逐步覆盖城乡。哈密行政服务中心积极指导两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2016年5月,伊吾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已投入试运行。2016年10月底,巴里坤县行政服务中心建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已在建设中。目前,地区、市(县)均有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基本建有便民服务中心,主要的村、社区基本建有便民代办点,哈密政务服务正逐步实现零距离、零间隙、全覆盖。

六是积极推进实体政务服务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和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将市、县(区)各部门面向企业和群众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的要素(事项内容、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联系及监督方式等)进行集中公开,并附填报表格的格式文本、示范文本等,让企业和办事群众可以对照网上办事指南制作合格申请材料,办事进度和结果全部通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时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七是加强政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哈密电子政务内网目前已实现政府机关全部互联。电子政务内网非涉密领域已经形成了纵向从自治区到地区及各市(县),横向从地委、行署到地直各部门、驻哈部队的互联。电子政务内网投入运行以来,公文无纸化传输、OA协同办公、电子印章、手机短信通知、应急指挥系统等应用效果良好,提高了党政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的效率。哈密电子政务外网已开展的电子监察、行政审批、数字社区、政法综治、水利监控、扶贫业务专网、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群、在线访谈、编制信息系统、在线举报系统、视频会议、协同办公系统等,实现了各级政务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数据交换和业务互动,避免了各部门网络建设的重复投资,节省网络管理和运行成本,为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协同业务处理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做好专员热线工作。按照畅听民意诉求、真心为民解难的要求,认真做好“专员热线”信件受理工作,及时受理、转办群众投诉、建议、咨询、求助等来电、来信、来访件633(人)次,其中:接听“专员热线”有效电话243个,受理“专员信箱”信件390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八是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完善大数据技术支撑等方式,用好专业力量,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降低成本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今年,围绕密作品牌的打造,新闻办与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中央厨房)合作,通过以全媒体全网直播的方式举办了“哈密传统刺绣”新闻发布活动,在线观看人数峰值超过3.2万人,全国200多家媒体近千名记者通过邀请码参与了活动,提升了哈密的影响力。“哈密发布”、“哈密零距离”、“哈密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浪实名认证微博等先后上线运行,关注用户达到21余万户,有效推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微平台”成为引导舆论、治理社会、服务群众的主阵地,为民服务正由“5*8”传统服务模式向“7*24”全天候服务模式拓展延伸。

(三)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全力打造全疆政务创新样板区

2016年3月下旬,启动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梳理、明确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加快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力争把哈密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各类收费最低、审批时间最短、发展环境最优、服务质量最好”的全疆政务创新样板区。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2016年,由地区审改办(地区委编办)牵头,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改革工作,经审定,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0项、下放县(区)政府部门实施行政许可事项8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14项、合并行政许可事项20项为9项、暂缓实施行政许可事项10项、撤地设市后拟新增行政许可事项18项、本级政府部门确认继续实施行政许可事项89项、中央及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确认继续实施行政许可事项27项。与2015年的153项相比,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了37项,取消调整率为24%。对拟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前置条件、中介服务进行规范清理,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减少了审批事项和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是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了《哈密地区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作出安排部署。2016年8月底,部门各行政审批事项完成了向科室集中;2016年12月底,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基本实现“两集中、两到位”。待2017年新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使用后,将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两集中、两到位”。

三是全面完成哈密地区本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一是严格审核权力清单,做到全面梳权。按照“三报三回”审核流程,对各部门(单位)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分类梳理、审核,重点对权力事项名称是否规范、实施依据是否充分、实施单位是否明确、调整意见是否合理等问题提出意见,对于依据不足、依据不准、依据失效等情况,反馈填报部门重新填报。二是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职权法定。结合“三报三回”工作流程,开展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查工作,重点对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依据是否合法适用、对法律法规颁布的时间是否准确无误、对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是否修订或废止等进行对照检查,确保审查结果于法有据、依法合规。三是完成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通过划分权力类别和“三报三审”审核环节以及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最终确认保留52个部门共2942项行政权力(不含子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13项、行政处罚类2209项、行政强制类124项、行政征收类15项、行政给付类11项、行政检查类176项、行政确认类29项、行政奖励类17项、行政裁决类4项、其他权力类244项,零报告单位3个。

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2016年对印发的18件规范性文件,均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区人大工委报送备案。二是继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2016年,对县(区)人民政府和地区有关部门报送的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经审查,决定予以备案13件,1件以程序不合法不予备案。三是安排部署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面开展政府文件清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清理范围内所有现行有效的文件进行梳理,准确把握,提出意见,将清理结果以电子版及书面形式报送地区政府法制办予以审核确认阶段。今年10月,此项工作将按要求完成。

五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哈行办发〔2016〕53号),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由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和备案管理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中的比重,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

六是继续梳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有效控制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对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进行系统梳理,已制定目录册,但法律依据方面需进一步核查,计划2017年组织各单位再次提供相关前置条件设置的法律依据,由法制办审核通过后,正式报请地区政府发文执行。

七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抓好简政放权培训,全面提升权责清单工作水平。利用20天时间,先后举办四期权责清单工作专题培训,对地区、市(县)188个实施单位600余人进行了讲解和实案演示,针对各部门在“三报三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组对地区、市(县)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培训和讲解,进一步强化了推进权责清单的能力。截至目前,累计对地区、市(县)先后分3批开展培训8场(次)1400余人(次)。实施新一轮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将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用“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把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抓紧抓好。年初制定下发《关于2016年度地区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安排的通知》,由地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各部门具体承办,讲座内容涉及职务犯罪及预防、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网络安全、国土资源、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2016年举办10期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全地区20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组织实施网络学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组织实施,通过摸底调查、动员、统计、发放学号、开展骨干管理员线上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从2016年元月开始,全地区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正式启动。截至目前,478家地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县(区)的1.48万余名公职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已参与开展了网络学法和网上无纸化考试。9月和12月,对全地区公职人员进行了网上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

(四)围绕热点,增强实效,促进政务服务走向透明化

一是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政务公开是政府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事宜,政务公开就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不断加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培养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工艺、优化产业结构及农资、农产品、煤炭、钢铁、用电价格、地区场供需等信息,坚持在哈密地区政府网政务板块上登载现行有效的地方文件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正式文本,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

二是推进PPP项目建设过程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进PPP项目实施的各项措施。截至目前, 已梳理计划落地项目44个,计划总投资96.32亿元(政府投资1.76亿元,拟引入社会资本94.56亿元),已开工建设项目12个,总投资28.73亿元,纳入国家示范项目3个,总投资7.34亿元。在推进PPP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对PPP项目的政策文件、进展情况、项目库建设情况在政府网PPP专栏进行及时公示,方便投资方及时了解PPP项目的相关合作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开已落地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运作方式、合作期限及项目进度、招标采购及中标结果,确保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坚持通过劳动保障信息网每周向全地区、各县(区)、各乡(镇)发布最新岗位信息,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地区场供求信息,及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全地区范围内供求信息的集散,让信息服务效果最大化。积极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进行宣传解读,通过政策扶持和信息发布,城镇新增就业1320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2%;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以内;新增“零就业家庭”24户,全部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继续保持了“零就业家庭”8小时内动态清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

四是推进精准脱贫工作。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各项任务,建立了扶贫公告公示制度,推进扶贫工作信息主动、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重点公开了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同时,对地区、县(区)领导扶贫包户和各部门(单位)的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具体脱贫计划及落实情况进行了公开。积极搭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规范管理公募扶贫款物,并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提高了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目前,全地区现行标准下1.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28个贫困村退出贫困村序列,伊吾县、巴里坤县先后通过自治区摘帽脱贫核查和第三方评估。

五是推进棚户区改造、安居富民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工作规范开展。针对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16年计划城地区棚户区改造3480户,已开工建设3742套,目前分配入住2612套。规范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对象认定,将建房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乡和村公开栏内公示,确保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和资金分配公示制度,并将具体资金补助标准上榜公示,做到了任务分配、资金拨付、建材发放、补助资金的公开透明。建设以保障家庭、保障房源、保障资金三类资源为核心的地区住房保障基础数据库,实现建设全程可控、保障对象资格动态跟踪、房源分配公正透明、分配后管理规范有序。

六是推进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全面推进城地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工作,利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对空气质量每天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并发布城地区空气质量指数、空气质量级别和首要污染物,强化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和重污染天气趋势分析。不断加强环境监管力度,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加强自行监测能力,监督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国控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达75%以上,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率达80%以上。推进城地区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自2016年起,每季度在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供水厂出水水质、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在环保部门网站每月公布主要城地区水质信息,向社会公开本地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

七是推进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定期在政府网站上及时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不断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进程不断加快。通过“晒账目”,不断完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进一步控制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把节约下来的资金更多地用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通过“阳光财政”进一步加快预决算信息公开,通过群众参与和监督推进财政民主化、透明化。

(五)立足实际,贴近群众,推动政务公开落实

一是进一步细化政策解读和落实。为确保中央、自治区及上级部门的政策能够让群众看得懂,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确保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充分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定向定调”传播,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二是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不断增强政务舆情监测能力,通过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企业、社会团体和群众关切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回应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主流媒体、网站和通过“哈密零距离”、“哈密发布”“哈密电视台零距离”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三是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在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优惠、国家西部大开发优惠、新疆困难地区优惠、国家鼓励类产业发展如节能减排等方面的14个税种进行减税,通过政府网—哈密地区国(地)税门户网站全面公开税收减免政策的种类、项目、享受减免的条件、办理程序等信息,方便纳税人查阅。借助微信公众平台、纳税服务网站、纳税人互动平台等新媒体,积极开展税收减免政策的宣传与辅导。充分利用大数据实时监控税收减免申报情况,对应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纳税人及时提供电话提醒、上门告知等跟踪服务,确保各项税收减免政策覆盖面达到100%。

(六)强化监督,改进作风,为打造优质政务环境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依托“一站式”办事大厅,不折不扣履行服务窗口监督管理和考核职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杜绝无谓证明和繁文缛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避免申请人提供证明或申请。严格落实“三项治理”,全面清理审批“堵点”,对各种“梗阻”现象“零容忍”,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促进各部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舒心。

二是加强优化政务环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根本,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严明政治纪律,从严从实管党治党,以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为契机,以更加自觉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落实总目标,扛稳抓实责任,积极主动工作,坚决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政、企、民互动交流,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向前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哈密地区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努力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情况。2016年,全地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66787条,其中: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498条。

(二)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情况。2016年,全地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64289条,其中:政府微博发布政府信息2679条、政务微信发布政府信息1317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9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受理咨询情况

全地区各级行政机关按照依法、服务、开放、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不断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环节流程,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特殊信息需求。

(一)收到申请情况。2016年,全地区各级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4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2016年,全地区各级行政机关受理的56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时办结。

(三)收费情况。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政府信息,全部免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但目前未收取。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2016年,哈密地区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哈密地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干部队伍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还不够,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三是运用新技术、探索新途径,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

2017年,全地区各级行政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公众的参与率和满意度,落实公开前审查制度,完善保密审查工作。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三)加大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切实加大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和审批后续监督失责行为的追究,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规范政府服务行为,将政府服务行为纳入行政电子监察,加快服务型政府、透明型政府建设。

(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五)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推动全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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