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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23-02-13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第一条哈密市交通运输局是哈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工作部署。

(二)拟订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编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参与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三)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道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规范和运营规范要求。承担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管理及其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四)负责地方承建的国省道建设、养护、管理;负责县乡道路及管辖范围内专用公路的规划、设计、建设、养护、管理;协调做好自治区承建的国、省公路建设中的有关征地、拆迁和环保等服务工作;指导区县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

(五)负责提出市交通运输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管理,监督交通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管辖范围内收费公路管理及公路联网收费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

(六)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制定市公路建设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管辖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七)依法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农村公路路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实施市本级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并监督指导区县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

(八)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培育、管理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负责培育和管理公路养护市场;负责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九)编制市客运线路的规划并修订,对新开辟客运线路的审查、监督,协调解决执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公共交通、出租车行业管理。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运输市扬、客运站点等行业管理;建立完善交通运输信息服务体系,维护市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交通运输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法治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监督工作。

(十三)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运行分析工作;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技术标准,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协调工作。

(十四)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系统党建、基层组织建设、本单位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负责市交通运输系统的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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