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以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工作,为“放管服”改革落地提供支撑。
三、负责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建筑、市政、绿化、园林、交通、水利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企业产权、股权交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采购及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提供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管理和服务。
四、承担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2345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
五、承担政务服务数据汇聚整合、共享开放、应用融合等工作,以及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数据录制、存贮、发布、报送等工作。
六、承担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2345在线政务服务热线的日常监督管理及规范化建设工作。
七、对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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