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分工

发布时间:2024-01-25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一、党组书记、副局长:何殊鹏

负责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主持生态环境局党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深化改革、意识形态、保密、环境信访、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建设、援疆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乡村振兴、干部驻村、民族团结等工作;协助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哈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局伊州分局;联系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环境监测站党支部。

负责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生态环境监察一处、驻厅纪检组等处室的工作衔接。

二、党组副书记、局长:顾晓华

主持生态环境局行政业务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环境应急管理(行业安全)、规划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排污许可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管理等工作。协助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哈密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分管局行政审批科、市生态环境局巴里坤县分局;联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

负责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监察一处等处室的工作衔接。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邹建红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职级晋升、职称评审和深化改革;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等群众组织工作;干部驻村、民族团结;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内部)和保密工作;政务综合协调、机关办公运转、财务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档案;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信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污染物在线监控、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局机关服务保障等工作;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哈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承办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分管局综合业务科、政策法规科、市污染监控综合信息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协助书记分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负责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综合业务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科技与财务处、生态环境监察二处等处室的工作衔接。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焦元森(河南援疆)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规划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排污许可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管理、援疆等各项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局行政审批科,承办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负责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等处室的工作衔接。

五、副局长:武万奎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统计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环境应急管理(行业安全)、防灾减灾等工作,承办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分管局污染防治科、市辐射环境监测站。

负责大气生态环境处、水生态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等处室的工作衔接。

六、挂职副局长:戴蓉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科技标准、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承办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分管工作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分管局自然生态保护科。负责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生态环境监测处、宣传教育处、科技与财务处等处室的工作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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