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构规范名称:办公室
机构法定职能: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印章管理等工作,承担文电、信息、新闻宣传、会务等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相关的财政、税收、金融、外汇、保险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管理,编报、下达、公开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承办上级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负责人:帕丽旦木·亚合甫
联系电话:0902-2322599
二、机构规范名称:综合科
机构法定职能:负责深化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干部作风、督查信访等工作;研究招商引资、消费流通、外经外贸发展趋势研究分析商务经济运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牵头起草综合性文件及研究报告类材料;负责史志、年鉴、大事记、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会议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机构负责人:帕丽旦木·亚合甫
联系电话:0902-2322599
三、机构规范名称:流通业发展科
机构法定职能:负责商贸流通行业管理、推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负责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物流加工等新兴业态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指导推进中小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指导企业信息化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组织实施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评价体系,牵头推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发展;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城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对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完善市场体系空间布局和市场结构;组织、拟订内贸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流通领域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哈密市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市场协调发展,拟订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负责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车)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行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机构负责人:白建宗
联系电话:0902-2322551
四、机构规范名称:消费促进科
机构法定职能:监测统计分析国内贸易、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及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肉类、边销茶等)储备管理,按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行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机构负责人:王娜
联系电话:0902-2322551
五、机构规范名称:市场秩序科
机构法定职能:推进商务领域深化改革、依法治理、行政审批、法治宣传工作;负责商务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市酒类、茧丝绸流通管理工作;指导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完善国内贸易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牵头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中哈密信息的日常维护;按职责分工管理药品流通工作;推动无店铺销售规范发展;负责本行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机构负责人:张毅德
联系电话:0902-2322551
六、机构规范名称:外经贸科
机构法定职能: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管理政策和措施,掌握全市外贸企业进出口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审核监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执行相关工作;申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备案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协助企业办理各类进出口许可证;负责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负责落实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执行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政策,申报并协助执行全市国外贷款项目、国际间无偿援助和多边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走出去”战略,负责商务领域对外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推动边贸转型升级、边民互市贸易、沿边开发开放,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负责组织相关政策培训、经贸投资促进、信息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企业申请差异化外汇管理政策;负责本行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机构负责人:郝冰
联系电话:0902-2292126
七、机构规范名称:招商科
机构法定职能:负责市招商引资综合协调、项目征集推介工作;负责编制招商引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行业招商及服务工作;负责产业招商项目跟踪、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编报、项目统计工作;负责协调各类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拟订会展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重要会展活动并参与协助举办有关经贸治谈会;负责编制季度、年度招商引资运行分析报告并监测项目运行状况和趋势;负责本行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机构负责人:康文雄
联系电话:0902-2322593
八、机构规范名称:投资促进科
机构法定职能:负责招商引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严把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准入;负责做好外来客商的考察接待工作;协调、联系商会工作,定期上报招商接待和有关外来投资者洽谈、考察、投资意向等信息;负责落实相关外商投资政策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贸合作区的有关工作;指导国内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负责本行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机构负责人:李志超
联系电话:0902-229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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