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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2025)

发布时间:2025-01-27   信息来源: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信访、档案、综合治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督办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办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等活动。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调研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承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装备和各类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管统计、罚没物品管理工作

(二)法规科。承担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依法依规履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执法稽查科。负责指导和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及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指导并实施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依规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重大影响、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工作。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监督管理制度措施依职责权限开展广告审查和监测广告发布工作。统一行使商务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承接国家总局、自治区局交办、指定办理的案件。指导县(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

(四)行政审批科。拟订并组织实施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承担相关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依法承担由本部门直接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示工作。承担自治区局委托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联合审批的相关事项指导和推进县()经营主体规范化登记管理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

(五)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的推广和应用负责经营主体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工作。承担经营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六)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并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拟订全市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指导辖区经营主体在国内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上级委托的反垄断相关工作。

(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承担建立、完善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监测网络市场,组织实施职责权限范围内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调解、分流和督办以及投诉举报信息的采集与分析。承担相关投诉举报查处等信息的统计监测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负责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建设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技术标准、技术引进、成果应用、技术装备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实施涉及全系统的信息系统和工程项目建设,开展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统筹开展综合数据分析、应用、管理和服务。

(八)质量发展科。实施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承担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开展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办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质量安全抽检监测科。建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相关安全标准、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风险监测工作,排查风险隐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食、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风险监控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重点工业产品安全评价、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落实不合格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重点工业产品核查、处置及监督管理回工作

(十)食品安全协调科。研究起草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掌握分析生产领域食品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生产领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十二)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掌握分析市食品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流通领域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食品和特殊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食品经营领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十三)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依法依规承担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新药研发单位和机构的日常监管。承担职责权限内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承担监管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组织指导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定。建立并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制度指导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组织药品、化妆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十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承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执行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管理组织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拟定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制度措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进出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十六)计量科。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审定发布计量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七)标准化科。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管理制度负责哈密市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承担哈密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指导认证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推动参与认证、检验检测、合格评定国际或区域性组织活动

(十九)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指导和实施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制定年度产品抽检计划,组织实施哈密市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全市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纤维质量监督考核工作。配合开展纤维质量检验体制及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纤维公证检验监督抽验,参与公证检验工作质量考核和公证检验经费核算工作

(二十)知识产权科。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承担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承担推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依法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协调指导产业、区和企事单位知识产权工作

十一)人事科。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统战、民族工作、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以及系统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群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群众工作。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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