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深化“小金库”长效机制,根据哈密地区伊吾县财政、监察、审计联合下发的《伊吾县2014年“小金库”和“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于4月24日开始,继续开展清理检查2013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工作,此次“三公”经费检查以重点检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下10个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伊吾县卫生局(含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疾控中心)、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伊吾县交通局、伊吾县农业局(含农经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伊吾县公安局、伊吾县文广新局、伊吾县发改委、伊吾县环保局、伊吾县淖毛湖镇、伊吾县盐池镇。其他部门单位采取自查方式进行,但抽查面不低于30%。检查工作分为自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此项工作计划5月底结束。
通过对哈密地区伊吾县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纠正“三公”经费在审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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