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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核算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体:


市本级相关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体现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根据2023年绩效考核情况,现下达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核算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05,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根据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对各地奖惩情况予以核算。请各县(区)财政、卫生健康部门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高质量完成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四、请各县(区)财政、卫生健康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

1.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清算表

2.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哈密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