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4〕95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你单位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可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或在预算指标文件中与非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别列示,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分别下达,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8〕21号)相关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各地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及时报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单。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区域绩效目标表
3.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表
哈密市财政局哈密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
2024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附件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区域绩效目标表
附件3
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表
(信息公开形式:公开)
抄送:本局预算科、国库科、绩效科。
哈密市财政局2024年9月30日印发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