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
现提前下达你县(区)2025年自治区衔接资金预算指标(资金规模详见附件),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支出功能科目应根据实际支出方向明确至相应项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资金支出方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审核论证,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群众稳定就业、持续增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压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发挥效益。
四、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信息公告公示制度要求,对资金分配结果、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促进资金项目规范管理。
附件:
1.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哈密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