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信息来源: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本年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根据《哈密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要求,由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编制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心”办公室,电话:0902-6970583,单位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7号。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412月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

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5条,为机构领导、概况及单位职能、工作规划,占总体比例19%;行政决策类的信息5条,为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及部门公开文件,占总体比例19%;业务工作类信息9条,占总体比例35%,业务动态类信息7条,占总体比例27%。为便于公众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我们在公开目录中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公布了《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公布了中心领导分管工作及办公电话、中心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以及中心的主要职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哈密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中心”持续加强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落实“三审三校”文字、保密审核,严格上网内容审查等工作,保证信息的政治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明确1名信息员,主要负责信息收集、信息编辑工作,经过审核后,由中心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时效及时、文体准确、文本无差错,同时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目前,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安排专人开展信息发布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往年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排查,积极落实整改,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防涉密事件发生。

(六)咨询处理情况

“中心”持续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高质量服务为标准,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干部素质、扩大政策宣传、提升服务效能,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疏通民意沟通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心声,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及时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2024年通过各类渠道共受理群众意见31件,回复率、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达100%;服务大厅设立业务咨询岗,每天为办事群众开展现场咨询,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坚持做到首问负责、一次告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度,“中心”无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中心”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组织专人根据工作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政务公开任务清单》开展自查工作。中心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意识和服务意识还有待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准确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在审核和公开发布过程中,严格遵循审核流程的要求,确保住房公积金信息的政治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2.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内容,更好地让干部把握政策精神实质,主动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实时更新内容,持续化维护,全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效增加政务公开透明度,大力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便捷服务,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3.增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强度,实现仔细分析,分类处理,完善各个模块的相应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

(二)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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