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信息来源:哈密市人民政府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哈密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哈密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聚焦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更加有效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强化法定主动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聚焦中心工作、重点政务和民生热点,持续做好政府机构权力配置、重大项目批准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政权力运行、卫生健康、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生态环境等各方面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2024年,哈密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0558条,访问量达1170余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更加规范进一步规范全市依申请公开件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流程环节,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办理。全面落实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顾问会商研判制度,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便民服务水平。2024年,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9件,已办结128件,结转下一年办理1件;回复自治区征求意见函3份;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8件,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2件,其他3件,正在办理2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2件,结果纠正7件,其他5件;经复议后起诉2件,1件正在审理当中,其他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更加精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更新维护等制度,统筹做好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确保各类发布信息准确、规范、有效。明确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栏目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中统一、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查阅检索下载方便。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核工作,高效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序入库、动态更新、高质量发布和核实确认工作,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管理水平。2024年,全市共公开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4部、政府规章4部、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修改2件),市政府公报出刊3期。

)公众参与度和知情权进一步扩大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科学确定解读范围,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注重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社会关注的重点、新老政策的差异点、重要举措的创新点等方面开展实质性解读。2024年,全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文字、图片、新闻发布会、数字人服务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9篇。建立完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对政民互动类栏目受理的群众诉求及时转交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办理和回应,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度和决策透明度。2024年,全市共受理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留言32条,办结率100%;受理市长信箱等网民信件539件,办结率100%

)政务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组织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做好政府网迁移集约化建设工作,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的页面布局、栏目设置进行全面调整,圆满完成政府网迁移改版各项前期工作,各级新网站已正式上线运行。根据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最新要求,指导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新增设产品质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栏目,对政策文件库、重大会议、政府领导机构、重点领域、依申请公开等栏目进行优化调整,确保新增内容全部归集到网站栏目,公开内容都有明确载体

)监督保障更加有力。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考核通报制度,制定哈密市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对标对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切实将工作抓在日常,将问题解决在日常。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将提升一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作为首要任务,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调研、跟班轮训、点对点指导等方式,持续加大培训力度。结合2023年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推动各级各部门对照清单积极主动认领,认真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切实推进问题整改。2024年,共开展集中培训2场次,现场督导调研1次,下发工作通报1期,工作提醒4次,下发提醒单37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4

9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修改往年2件)

6

10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840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7600

行政强制

1603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9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7

1

0

1

0

0

1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1

0

1

0

0

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7

0

0

0

0

0

4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0

0

0

0

0

4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26

1

0

1

0

0

1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2

3

2

8

0

7

5

0

12

0

0

1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栏目主动公开信息质量不高。各区县人民政府,部分市直部门(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重点领域信息、行政权力运行情况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功能效应仍需进一步提高。

2.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性有待提高。个别区县人民政府,部分部门(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及时、不规范,未按照法定公开职责公开申请人要求提供的信息。

3.政策解读质量有待加强。部分政策文件未针对主要内容开展实质性解读,只简单罗列小标题、简单复制文件内容或者制作文件精简版,以政策解读政策,有的存在将文字解读简单转换为图片形式以代替图解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完善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分领域、分层级梳理法定公开内容,实行清单化管理,科学确定法定公开事项、方式、范围、期限,做到法定事项依法规范主动公开。强化督导检查,对于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内容质量不高的栏目,及时向相关部门下发工作提醒,确保栏目内容更新及时、准确、规范。

2.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开展检索调查,加强横向征询意见,注重与申请人沟通交流,落实合法性审查,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提高政策解读质效。深入开展政策解读,规范解读程序,深化解读内容,更加注重实质性解读,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创新解读方式,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通过多角度和多媒体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哈密市2024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哈密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www.hami.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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