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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自然资源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5-08-15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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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行政检查标准

对测绘单位测绘资质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九条;测绘单位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不得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不得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测绘项目实行招投标的,测绘项目的招标单位应当依法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测绘单位资质等级作出要求,不得让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中标,不得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中标的测绘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 第十八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并在相应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测绘资质审查、测绘资质证书发放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九条 取得测绘资质的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有关部门核准完成变更后三十日内,向测绘资质审批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一条 任何测绘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测绘资质证书和测绘作业证件。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经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测绘仪器和设备。

对地图工作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编制、出版、展示、登载、更新的地图或者互联网地图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地图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更新和互联网地图服务等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地图管理的规定。除全国性中小学教学地图外,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其他中小学教学地图(含教材、教学资料、教学用品中的地图),应当由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地图审定机构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审定。

对探矿权、采矿权的行政检查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

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的监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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