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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民政局2026年养老机构行政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6-07-01
来源:哈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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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行政检查标准
1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等规定,重点检查内容:
1.
养老机构相关资质证照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服务场所实际经营地址、床位数量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有无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扩建、改建、改变使用功能等违规行为;
2.
建筑结构、功能布局、床位设置是否符合养老服务相关规范,无障碍设施是否配置齐全、完好可用,紧急呼叫系统是否安装到位、响应及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全程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保、完好有效,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是否落实每日防火巡查、消防控制室值守等制度;
3.
食品加工、储存、留样、餐具消毒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药品和医疗护理用品等是否规范存放,急救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检查防噎食、防食品药品误食、防压疮、防烫伤、防坠床、防跌倒、防他伤和自伤、防走失、防文娱活动意外等九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整体环境是否无安全隐患;
4.
养老机构是否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文本合规合法、条款完整,明确照护等级、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
5.
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实行明码标价,收费票据是否真实合法,押金和预付费管理是否规范,查阅收费台账、会计凭证、账簿等财务资料,确保收支真实、账证相符、管理规范;
6.
查阅老年人入院评估、照护方案、护理记录、健康档案、交接班记录、巡查记录等是否完真实完整;
7.
查阅从业人员资质、健康证明、培训记录等,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录入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同步更新;
8.
是否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
9.
是否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10.
是否严格落实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规定,是否按规定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服务,有无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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