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为建立健全地图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不断规范地图活动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提升发现问题和处置风险能力,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监管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助推哈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地图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工作机制
(一)组织协调。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总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开展哈密市市地图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提供排查“问题地图”技术支持和培训,组织开展“问题地图”查处。各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地图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日常监管,协同市自然资源局查处“问题地图”。
(二)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增加召开频次。联席会议由各部门提出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确定会议议题、时间、地点。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全市地图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棘手问题,布置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三)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根据工作要求,各单位将地图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列入日常管理工作内容。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各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信息资源共享。各单位畅通联系渠道,明确本单位地图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定期交换问题线索,市自然资源局提供技术支持。对发现“问题地图”采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定性及其他部门协同、联合执法等方式,共同打击“问题地图”市场,净化我市地图市场,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开展市场主体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
(一)监管对象和联合抽查比例
地图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一般采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各相关监管部门根据监管对象相近的原则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对象库,并从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具体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为5-10%。
(二)执法检查人员
坚持分级负责、随机选派、检查任务与检查人员合理匹配的原则,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同级原则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统一开展检查工作。
(三)职责分工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制定联合抽查检查工作计划,做好组织、抽取、梳理抽查对象名单和实施检查、协调、抽查情况汇总等工作。各监管部门负责公示各自职权范围内的检查情况,根据系统实施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按要求开展实地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及时将抽查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阶段
每年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抽查任务,抽查工作从每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
1.随机摇号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各部门按照抽查事项和比例,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以任务形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协同监管)平台派发至检查实施单位。检查实施单位应当对照定向抽查任务,根据分配的任务和待查对象名单,从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根据专业和岗位要求,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形成“一企一表”。
2.实地检查阶段(5月20日至10月20日)。联合检查实施单位对“一企一表”进行梳理汇总,研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前应提前与企业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实地核查时,各单位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
3.结果公示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检查实施单位要牢固树立“抽查结果未公示视为未完成抽查”的观念,要认真记录现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建立完善抽查档案。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抽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抽查行为本身,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职责及时查处。
(五)做好抽查检查与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
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部门地图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明确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将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要大力宣传地图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通过互联网、微信平台等各种媒体,扩大社会知悉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综合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监管纪律。参与地图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执法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检查中做到检查内容和程序清晰,严格检查纪律,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整合执法资源。各部门要将抽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整合利用执法资源,保障执法检查人员、经费和车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