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信息来源:哈密市人民政府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哈密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哈密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为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提供重要保障。

(一)依法推进主动公开。以利企便民为导向,持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更新调整,不断拓展营商环境、土地征收、生态环境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聚焦政策公开,依托意见征集等栏目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各环节全流程归集展示,及时发布救灾物资储备、信用贷款贴息、义务教育招生等政策文件,以政策公开促政策落地,助力提高政策效能。强化政民互动,督促及时办理市长信箱等互动类栏目网民留言,完善信件回复闭环管理机制,办理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2025年,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00余条,访问量达700余万人次;市长信箱、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政民互动类栏目接收有效信件508已办结505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坚持依法规范和便民服务相结合,组织市政府办公室、司法部门、法律顾问等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注重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协调,实现市、县两级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努力满足企业群众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尽量实质性解决群众诉求。建立健全业务交流机制,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依申请公开工作研讨会,共同研究疑难复杂申请办理思路,提升答复质量。2025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9件,上一年结转1件,已办结123件,7件正在办理当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15件,结果维持6件,结果纠正1件,正在审理5件,其他3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6件,结果维持5件,其他1件;经复议后起诉6件,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1件,2件正在审理,其他1件。

(三)落实信息动态管理。指导各单位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时限、目录编排体系、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补正期限等重要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规范、有序。着力推动公众参与,公布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落实政策解读责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准确传递政策内涵,有效引导市场预期。持续完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库,明确标注文件有效性、发文字号、发文日期等关键要素,通过政策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调整,实现统一入口、分类展示、一键查询。2025年,全市共计发布政府公报2期,规章1部,行政规范性文件16(废止撤销1份),各类解读材料38篇。

(四)持续优化平台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政府网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等功能,持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创新实践,20255月,市政府网获得全国推进互联网适老化及无障碍建设高质量发展践行单位称号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贴心的服务。结合实际定期开展公开平台梳理工作,及时调整政府网各类栏目结构,新增交通运输、双随机、一公开、哈密旅游等专栏,并对无长期保留价值的历史信息进行了清理。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整合优化,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11个,审批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11个,全市现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共计49个,全年信息发布量为14000余条

(五)切实加强监督指导。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责,不断完善督导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定全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评议监督,依法保障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对全市34家部门(单位)、一区两县的检查督查和责任追究,健全完善日常巡查、月度检查、季度复查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强化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现场督导、跟班轮训、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定期对各区县、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2025年,共开展培训12场次,下发工作通报1期,赴区县开展现场督导和调研工作2次,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指导帮助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栏目内容更新及时、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1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修改往年1件)

3

112(其中一件为废止规范性文件通知,不涉及有效性。)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635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6671

行政强制

1578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0584

三、收到和处理政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9

0

0

0

0

0

1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

0

0

0

0

0

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0

0

0

0

0

0

3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0

0

0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123

0

0

0

0

0

1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1

3

5

15

5

0

1

0

6

2

1

1

2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部门(单位)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信息的审核把关不到位,存在出现错别字、表述不规范、错链断链等问题,信息发布标准化、规范化仍需进一步加强。

2.部分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主动性有待提升,本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反复的督促提醒下才予以公开,并且信息公开质量低、数量少。同时,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低,更替频繁,交接工作不及时,政务公开力量保障不够有力。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1.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审核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信息发布的内容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全面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结合人工抽查和系统监测,建立长期有效的信息检查纠错机制,确保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安全性和准确性

2.加强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水平能力。履行好日常监督指导职责,压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优化考核机制,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哈密市2025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哈密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www.hami.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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