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信息来源:哈密市司法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规范平台公开,在哈密市政府网站精准公开意见征集、内设机构职责、年度工作总结、公开制度规范等信息,确保政务信息权威发布;二是严格专项公开,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及时规范公开“三公”经费等重点支出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主动公开信息21条,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年度工作报告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哈密市司法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提供当面提交信函申请网络申请三种便捷渠道,保障公众依法行使信息获取权2025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工作机制保持高效运转。

(三)信息公开管理方面。牢固树立“保密为先、公开为要”理念,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拟公开信息均按要求填写保密审查申请表,逐一排查涉密风险,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不宜公开内容,实现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有机统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公开信息日常检查机制,制定月巡查工作台账,安排专人定期登录后台核查信息发布情况,对内容错误、格式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立查立改,确保公示信息准确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定期自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5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出现相关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部分业务动态、工作进展类信息发布时间相对滞后二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足。对群众关切的法律援助案例指引、公证服务办理细节、法治宣传精准化安排等实质性生活服务类信息挖掘不够,公开内容的实用性、针对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时效性管理,提升公开效率。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压缩审核周期,确保信息第一时间精准发布二是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流程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哈密市司法局    

20261月26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