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6日,哈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召开医疗专家评审会,对11名申请病退人员开展劳动能力评审。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相关规定,经哈密市劳动能力鉴定评审委员会评审,共有10人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公示对象存在影响鉴定结论的相关问题,可向哈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举报。举报须客观真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附件: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公示表
联系电话:0902-22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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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