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我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破解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2025年5月16日,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哈密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5〕11号,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法治动能。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23年8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整治运动式、“一刀切”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25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求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聚焦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四类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纠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哈密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二十条措施》。
二、制定意义
《二十条措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一标杆两典范”的总体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采取一揽子务实有效的举措,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着力打造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哈密、在全疆率先基本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
三、主要内容
《二十条措施》主要由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法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健全监督体系四个部分组成。
(一)强化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培训核心,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与证件注销回收制度,要求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60学时,通过案例分析等实践活动提升业务能力。
(二)严格执法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裁量权基准;建立综合执法协调、行刑衔接机制,杜绝以罚代刑;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并保障反馈到位,发布典型案例统一执法尺度;注重保障执法经费与装备。
(三)规范执法行为:推行“信用+监管”与信用修复机制,差异化监管市场主体;严控涉企检查频次,推行“综合查一次”减少干扰,同时政府严格履约以推进政务诚信。
(四)健全监督体系:建立常态化监督与行政复议抄告通报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与败诉案件追责整改;按行政败诉案件数量实施分级约谈,将败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用技术手段创新监督方式,同时建立执法容错纠错机制。
四、常见问题
1.市民发现执法人员无证执法该怎么办?
答: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公布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投诉举报。相关部门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和时限,会跟踪办理进度,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您,确保投诉举报件件有回音。
2.企业信用受损后,有办法恢复吗?
答:有办法。相关部门设立了信用修复便捷通道,若企业纠正了失信行为并消除了不良影响,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执法部门会依据明确的条件和程序,及时为符合要求的企业办理信用修复手续。
3.执法人员执法时处罚标准不统一,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答:一方面可通过投诉举报渠道反馈问题;另一方面,若对处罚结果不服,也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进一步维权。
4.家里开小商铺,担心频繁被执法检查影响经营,措施里有什么保障吗?
答:有保障。措施明确要求严控涉企检查频次,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事项,还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像市场监管领域会整合食品、特种设备等检查事项,一次进门完成多项检查,从源头遏制乱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小商铺正常经营的干扰。
5.如果执法人员执法时出现失误,会被追责吗?
答:会视情况追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败诉案件要追究过错责任,责任单位需整改并提交报告。同时,若一年内出现多起行政败诉或复议纠错案件,相关责任人会被约谈。
五、解读主体及联系方式
解读主体:哈密市司法局
联系方式:0902-7191325
线下咨询窗口:哈密市伊州区状元路11号哈密市司法局402室
哈密市司法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