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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2-10
来源:哈密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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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哈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成效,根据自治区科技体制改革精神及有关规定,2025年12月9日,哈密市科技局印发了《哈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科技厅2024年12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科规〔2024〕2号)各项要求,结合哈密市科技创新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管理体系,提升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以科技计划项目为重要抓手,切实强化我市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加速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严守政策衔接要求,立足哈密市科技创新发展实际,精准对标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范,制定本办法是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契合地方发展需求的关键举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与长远价值。二是强化产业赋能导向,深化本地优质资源禀赋与外地先进技术的协同融合,聚力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提升优势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三是健全规范管理体系,通过标准化项目管理流程、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机制,进一步完善“产学研用”深度协同创新模式,充分激发各类科研主体创新活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书面征求市直相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及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意见。2025年7月11日,市科技局向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伊州区科工局、巴里坤县商科工信局及伊吾县商科工信局书面征求意见。

二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5年7月29日至8月5日,市科技局通过哈密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哈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间共收集0条意见建议,采纳了0条,收集及采纳情况均在哈密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是通过完成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9月1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

四是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管理办法》于2025年11月11日经哈密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及项目管理基本原则,将“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绩效导向”作为核心遵循;二是规范组织体系架构,厘清各责任主体职责分工,明确项目申报条件,细化组织管理流程,确立全程(保密项目除外)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等管理准则;三是细化立项、过程管理、验收全流程工作规范,对项目重大调整、中期评估、验收等关键事项作出明确规定,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依规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市科技局按程序办理审批事宜;四是健全监督评估机制,明确监督工作原则和问题处置方式,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注重保障项目承担单位正常科研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严格依规予以处理。

五、创新举措

一是创新项目组织模式,允许项目根据实施需要下设课题,且课题承担单位不受地域限制,支持我市企业与域外单位探索更灵活的合作模式,为哈密科技创新汇聚外部优质资源,注入强劲动能;二是放宽项目申报门槛,取消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的单位可申报的限制,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科技研发的积极性;三是优化项目实施周期与中期评估机制。一方面适当延长实施周期,保障承担单位能有充足时间高质量推进项目全面实施;另一方面仅对财政资金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切实为企业减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六、常见问题

(一)刚成立的企业可以申报哈密市科技计划项目么?

不可以,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哈密市域内注册满一年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自身已开具账户。

(二)市域外企业能申报哈密市科技计划项目么?

可以,当项目下设课题时,市域外单位可作为课题承担单位。市域外单位承担的课题数量原则不得超过项目总课题数的三分之一,且申请财政资金原则不得超过项目支持财政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项目实施期限最长可以多久?想要延长项目实施期限应该怎么办?

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实施期从计划下达日开始计算。如要延长实施期限,应在到期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请市科技局审批处理。

七、解读机关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哈密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0902-223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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