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哈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6年8月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7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字体: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相关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现将哈密市202681日至2026831日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车辆信息进行公布。


哈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