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哈密市知识产权激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0   信息来源: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个人: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哈密市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文件规定,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激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2024年度知识产权激励申报采取属地受理模式,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向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申报,经初审汇总后以区县为单位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终审,对符合条件的激励主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高价值发明专利激励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2024年度企业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且发明专利仍维持有效状态。

(二)申报材料

1.哈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激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

2.高价值发明专利证书首页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发明专利有效证明材料。

三、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贯标企业激励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2024年度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哈密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激励资金申报表(附件2)。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文件。

四、专利奖激励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2024年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

(二)申报材料

1.哈密市专利奖激励资金申报表(附件3)。

2.获奖专利证书首页复印件。

3.企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获奖文件。

五、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运用激励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用于转让许可和作价出资入股的专利为依法获得国家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专利状态正常,不存在纠纷等情况。

2.专利权人合法变更为购买专利企业、以专利作价出资入股的新创办企业或增资扩股企业,变更事项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变更或备案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以后。

3.专利作价出资入股的增资扩股企业、新创办企业或进行专利转让、专利许可的企业亩产效益评级为A级,综合得分和亩均税收在全市前20%。

4.2024年度利用专利权、商标权向哈密市域内银行进行质押贷款获得发展资金。

(二)申报材料

1.哈密市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运用激励资金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4)。

2.专利证书首页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专利登记簿副本。

5.专利交易:提供专利交易合同、发票复印件;

6.专利作价出资入股: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专利作价出资入股证明材料。

7.专利转让、专利许可:提供专利转让或专利许可合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证明。

8.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的质押登记通知书,与银行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

9.专利转移转化实施情况说明:专利作价出资入股的增资扩股企业、新创办企业或进行专利转让、专利许可的企业需提供亩产效益评级及综合得分和亩均税收在全市排名情况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要求中涉及的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六、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项目激励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2024年度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及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新认定为国家级或自治区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立项实施的专利导航项目、新获批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

(二)申报材料

1.哈密市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项目激励资金申报表(附件5)。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国家级或自治区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立项实施的专利导航项目批复文件。

4.新获批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证明材料。

七、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激励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2024年度新获得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称号、新获得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称号。

(二)申报材料

1.哈密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激励资金申报表(附件6)。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新获得全国或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称号证明材料。

八、地理标志、商标激励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2024年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商标品牌示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同一产品只激励一次)。

2.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批准新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二)申报材料

1.哈密市地理标志、商标激励资金申报表(附件7)。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商标品牌示范的批复文件,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证明材料。

4.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批准新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批复文件。

九、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激励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2024年度被授予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称号的企业和成功入选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名单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哈密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激励资金申报表(附件8)。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被授予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称号或成功入选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名单的证明文件。

十、知识产权强市(县)建设激励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2024年度成功入选国家级创建名单的试点城市、试点县或成功创建国家级创建名单的试点城市、试点县。

(二)申报材料

1.哈密市知识产权强市(县)建设激励资金申报表(附件9)。

2.成功入选国家级创建名单的试点城市、试点县或成功创建国家级创建名单的试点城市、试点县的证明文件。

十一、知识产权(专利)代理行业激励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2024年度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成为国家示范机构的服务机构。

2.2024年度代理发明专利授权量50件以上的服务机构。

3.2024年度开展知识产权培训20次以上的服务机构。

(二)申报材料

1.哈密市知识产权(专利)代理行业激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0)。

2.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成为国家示范机构的证明文件。

3.代理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4.知识产权培训通知公告、签到册、照片等证明材料。

十二、申报截止时间及其他

2024年度哈密市知识产权激励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个人积极申报哈密市知识产权激励资金,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申报材料审核责任,根据附件1填写哈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激励汇总表(附件11),根据其他附件内容填写哈密市知识产权激励财务信息汇总表(附件12),汇总表盖章版、电子版及各类型申报材料一同报送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激励资金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祝萍、采比然

联系电话:0902-2257556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14号

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徐桂香、孟亚男

联系电话:0902-2350179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安全路与北京路交叉口东220米

伊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杨奇刚

联系电话:0902-6721315

地址:哈密市伊吾县振兴西路515号

巴里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马珉

联系电话:0902-6826212

地址:哈密市巴里坤县军民团结东路六号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

  • 附件1:哈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激励资金申报表.docx
  • 附件2:哈密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激励资金申报表.docx
  • 附件3:哈密市专利奖激励资金申报表.docx
  • 附件4:哈密市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运用激励资金申报表.docx
  • 附件5:哈密市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项目激励资金申报表.docx
  • 附件6:哈密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激励资金申报表.docx
  • 附件7:哈密市地理标志、商标激励资金申报表.docx
  • 附件8:哈密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激励资金申报表.docx
  • 附件9:哈密市知识产权强市(县)建设激励资金申报表.docx
  • 附件10:哈密市知识产权(专利)代理行业激励资金申报表.docx
  • 附件11:哈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激励汇总表.xls
  • 附件12:哈密市知识产权激励财务信息汇总表.xls